智斗小三
当前位置: 心理咨询 > 婚姻情感咨询>智斗小三> 正文

法院支招捉小三:宾馆入住记录视为“捉奸在床”

咨询项目:智斗小三  发布:北京日报  发布时间:2013-09-16
  半数以上离婚案牵扯“小三”这是(北京)市一中院调研后得出的结论。但是,“小三”往往比较隐蔽,难以搜集相关证据,对此,海淀法院法官根据司法实践总结出“抓住”第三者的妙招。  保证书和道歉短信可证明第三者存在  市一中院抽取去年50件离婚案分析发现,其中有9起案件因第三者直接导致离婚诉讼,另有17起案件涉及第三者。这种案件中,受害者一般是女方,但受“家丑不可外扬”的传统观念影响,女方即使发现配偶在外有第三者,一般会首选“隐忍”,直到忍无可忍才“爆发”,但是由于没有充足的法定标准的证据,女方往往难以得到适当的补偿。  对此,海淀法院法官支招一旦发现配偶出轨,可以让其写下保证书,或者仅以短信形式道歉即可。这类文字应写明保证人存在违背夫妻忠诚义务的行为,以及痛改前非的承诺。书面材料是证明存在第三者的最直接的证据,法院一般会直接予以认可。  宾馆入住记录视为“捉奸在床”  很多家庭发生信任危机后,会求助私家侦探搜集证据。对此,法官介绍,只要能掌握男女入住宾馆的记录,就基本上稳操胜券了。  法官解释说,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属于高度概然性,即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能够大概证明某一事实即可,不需要达到排除一切合理怀疑的程度。按照常人理解,男女在宾馆开房过夜,一般会发生暧昧关系,若非这种关系,普通的聊天或者洽谈业务,一般人也会避讳宾馆等场所。因此,只要有多次开房的宾馆记录,法院就会推定认为二者发生了不正当关系。  只有QQ聊天记录不能认定有第三者  法院调研发现,很多离婚案中,女性都会把丈夫暧昧的QQ聊天记录作为证据提交,但是此类证据一般不会被法院采信。  法官指出,在网上调侃、暧昧聊天的人,在现实生活中不一定会发生暧昧关系,同样,在日常生活中,异性朋友挽手、搭肩等“亲密”合影也属于正常范畴,在没有其他证据佐证的情况下,并不必然推定双方存在不正当关系。  法官总结道,两人同进同出的照片、网上聊天记录、偶尔的一两次暧昧短信、暧昧的书信,如果没有形成证据链条,都难以证明第三者存在。当事人最好收集录音录像资料、照片、证人证言、出入宾馆的资料等相关证据,有条件时可以对证据进行公证,增强其证据效力,必要时拨打110,由公安机关处理,作出相应的笔录。(高健

温馨提醒

杭州绿岛婚姻情感心理咨询中心面向全国提供专业婚姻情感咨询服务,婚姻咨询专家专业咨询解决各种婚姻情感问题,为幸福和谐的婚姻保驾护航!
婚姻情感咨询内容:婚姻情感问题,婚姻感情危机,婚外恋情,外遇出轨,挽救婚姻,挽回爱人,情感挽回,修复婚姻感情,夫妻矛盾调解,婚姻家庭问题,情感咨询,失恋心理疏导等。
在线免费婚姻情感咨询热线:0571-86433196 13306538268(可添加微信在线咨询)  进入咨询中心查看咨询须知
    

心理咨询范围: 心理医生咨询 青少年心理咨询 婚姻情感咨询 心理健康 职场咨询 性心理咨询 城市心理咨询
预约/咨询
咨询电话咨询电话
0571-86433196
手机咨询手机咨询
13306538268
微信咨询微信咨询
留言咨询留言咨询
回到顶部
心理咨询留言
关闭
咨询热线
0571-86433196